教务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3-06-12 浏览次数: 10

教务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教学工作决策,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统筹协调教学计划、运行、质量和建设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1.编制、实施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指导各院部专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籍、考务、成绩和学分银行管理。

4.组织实施校级及以上考试,指导、监督其他各类考试。

5.负责全校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

6.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性各类教务、教学系统运行维护。

8.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和学生评教工作。

9.负责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年度质量报告、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等工作。

10.负责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工作,组织项目遴选、申报、建设与验收。

11.负责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2.负责教学资源及教材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教材征订、发放与文印工作。

13.负责各级师生技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4.负责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推进工作。

15.负责质量诊改工作。

16.按规定做好档案、安全、资产、网站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教务部全面工作,主抓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工程。

2.协助分管领导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规划、计划,主持制订教务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查。

3.负责专业建设工作,组织制订、实施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

4.负责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制订、实施教学改革方案。

5.负责质量工程工作,组织项目申报、考核与评价,主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竞赛、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

6.负责推进教学管理创新,主持、指导各类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7.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布置教学工作,交流研讨教学相关问题。

8.负责制定处内各岗位职责,定期召开部务会,检查、协调部内各岗位的工作。

9.负责组织全部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考核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副部长(分管教学运行)

岗位职责

 

1.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方案,负责教学安排、工作量计算,负责教学运行。

2.负责学籍、课务、考试、成绩、学分、教材管理。

3.负责教学能力大赛。

4.负责课程思政建设。

5.负责教务与教学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

6.协助部长推进教学管理创新,主持或参与教学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副部长(分管专业课程建设)

岗位职责

 

1.负责专业(群)建设与管理(双高计划)。

2.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制定。

3.负责质量工程(课程、教材)和数字资源建设。

4.负责校内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5.负责现代职教体系试点建设。

6.负责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7.负责学生技能大赛。

8.负责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

9.协助部长拟订撰写学教学作规划教务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副部长(分管质量诊改与督导)

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人才培养中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2.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制定、实施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3.负责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和社会需求分析,撰写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4.负责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推进。

5.负责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工作。

6.负责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副部长(分管实践教学)

岗位职责

 

1.负责校内实验实训室规范化管理与安全。

2.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

3.负责校外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4.负责毕业设计管理与评选。

5.负责产业教授遴选与省级申报。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