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教学工作决策,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统筹协调教学计划、运行、质量和建设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1.编制、实施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指导各院部专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组织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籍、考务、成绩和学分银行管理。
4.组织实施校级及以上考试,指导、监督其他各类考试。
5.负责全校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
6.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性各类教务、教学系统运行维护。
8.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和学生评教工作。
9.负责状态数据采集与分析、年度质量报告、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等工作。
10.负责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工作,组织项目遴选、申报、建设与验收。
11.负责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2.负责教学资源及教材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教材征订、发放与文印工作。
13.负责各级师生技能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4.负责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推进工作。
15.负责质量诊改工作。
16.按规定做好档案、安全、资产、网站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主持教务部全面工作,主抓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工程。
2.协助分管领导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规划、计划,主持制订教务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查。
3.负责专业建设工作,组织制订、实施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
4.负责教学改革工作,组织制订、实施教学改革方案。
5.负责质量工程工作,组织项目申报、考核与评价,主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竞赛、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
6.负责推进教学管理创新,主持、指导各类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7.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布置教学工作,交流研讨教学相关问题。
8.负责制定处内各岗位职责,定期召开部务会,检查、协调部内各岗位的工作。
9.负责组织全部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考核工作。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副部长(分管教学运行)
岗位职责
1.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方案,负责教学安排、工作量计算,负责教学运行。
2.负责学籍、课务、考试、成绩、学分、教材管理。
3.负责教学能力大赛。
4.负责课程思政建设。
5.负责教务与教学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
6.协助部长推进教学管理创新,主持或参与教学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副部长(分管专业课程建设)
岗位职责
1.负责专业(群)建设与管理(双高计划)。
2.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标准制定。
3.负责质量工程(课程、教材)和数字资源建设。
4.负责校内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5.负责现代职教体系试点建设。
6.负责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7.负责学生技能大赛。
8.负责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
9.协助部长拟订、撰写学校教学工作规划、教务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副部长(分管质量诊改与督导)
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人才培养中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情况。
2.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制定、实施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3.负责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和社会需求分析,撰写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4.负责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推进。
5.负责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工作。
6.负责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
7.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部副部长(分管实践教学)
岗位职责
1.负责校内实验实训室规范化管理与安全。
2.负责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
3.负责校外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4.负责毕业设计管理与评选。
5.负责产业教授遴选与省级申报。
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