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暨推荐参加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补充通知(教务通知〔2018〕第17 )
 
发布时间: 2018-04-12 浏览次数: 1141

 各二级学院:

依据学校《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暨推荐参加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务通知[2018]16号),做好省第四届建行杯国赛选拔赛暨第七届花桥国际商务城杯省赛参赛队的选拔推荐工作,根据省赛具体要求,现就组织第二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暨推荐参加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关于各院系报名参赛队名额分配(按在校生人数1.5%

序号

学院

在校生人数

网上报名参赛队伍数(不低于)

校内决赛队伍数(不低于)

1

材料工程学院

527

8

2

2

工商管理学院

2540

38

4

3

化学工程学院

1179

18

2

4

机电工程学院

2114

32

3

5

建筑工程学院

1020

15

2

6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1537

23

2

合计

总计

8917

134

15

二、关于奖项政策

1、本赛事省、国赛决赛为省级、国家级赛事。

2、根据教育厅文件,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省决赛一等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二等奖;获国赛金奖的,可以认定等同于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一等奖,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项目相关教学研究可优先参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3、本次比赛获校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学校按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实践教学)认定。

三、关于组织要求

1、各二级学院充分发动教师尤其是有专利项目的教师联合学生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在保证完成申报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

2、各二级学院需保证预赛和决赛队伍与项目数量,指定专人进行网上审核,保证质量。

四、关于时间安排

参看教务通知[2018]16

 

省通知附件 下载.doc           

 

教务处

2018年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