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教学单位:
2017级、2018级培养方案运行表已整理录入正方管理软件,根据各学院专业方案制订负责人选课结果生成了2018-2019-1学期教学任务,现将开始教学任务安排、教学进程表编排、教材计划征订、课表编排等工作,请根据学院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分配,做好本项工作。
一、具体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要求如下:
1、教学任务由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具体负责,与教研室主任共同研究,科学合理地安排。
(1)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专业核心主干课程要优先安排已聘任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再安排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承担;
(2)对于担任同一班级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应考虑其职称结构,专任、与兼课的比例适度平衡,不要出现助级职称教师过多、外聘教师过多的现象;
(3)教师所带课程一般不超过2门。
(4)实践环节课程应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安排主、辅带教师承担,并保证承担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时间不冲突。
(5)每位教师在保证正常教学任务安排的前提下(达到规定工作量),方可承担公选课等任务,注意每位教师的工作量原则上不应超过学院最新修订的工作量计算办法中规定的总工作量。
2、各院部、教学单位聘请教师时,应首先在学校内部聘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后再在校外聘请教师,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3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
3、积极聘用校外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担任实践环节主带教师或实践性强的专业课程教学,专业课程校外兼职教师承担的课时需达到专业课程总学时量的40%,校外行业或企业专家承担的教学任务,可相对集中排课。
4、安排公共基础或专业基础课程教学任务时,应尽量使教师以院系为单位集中承担。
5、建议高等数学、英语、思政等公共平台课合班上课,其它专业课程也应根据班级人数进行合班,合班原则为同一大类群同专业的班级一起组班(如会计181、182合班,会计183、184合班,环境工程181、安全技术181合班等),可以参照原则合班建议表执行。2017级如果两个平行班合班人数少于50人则所有课程必须按照合班课程签订教学任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方法训练》课程学生线上按照规定学习、线下安排2次教师辅导(线下辅导课一般按照学院总人数平均每班200-350人左右分班)。
6、学校正常排课时间节次为:上午1-2、3-4节,下午5-6、7-8节,晚上9-10节,各任课教师应顾全大局,服从课务工作安排,一般不得提出不符合教学规律的上课时间要求,如有在外进修等特殊情况,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质量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外聘教师上课时间若有特殊要求,请加以说明。
7、理实一体化课程或课程性质需要四节连排,请在签订教学任务时同时提出申请,经质量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2017级、2018级独立实践课程一般四节连排,一周安排一次或两次,安排周次必须在1-7周或8-13周或14-19周,不再有成周集中实训概念。
8、教师签课时,请选择好上课地点类型,理实一体化教室应填写具体名称。各院系应统筹合理安排理实一体化教室、机房、实训室。
二、教材计划征订注意事项
1、必须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规定。
2、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注重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教学上的实用性。
3、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学院规划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4、每一门课程所选用的教材,应根据课程大纲(标准)的要求由教研室集体研究决定,所选用教材必须是已发行出版的,凡选用待发行出版或未发行出版的教材由院(系、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经院(系、部)领导批准。
5、每一专业每一门课程所选用的教材,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改。
6、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程不同班级应选用同一种教材,不准因任课教师不同而选用两种以上的教材。
7、对学生和教师反映时间过长、内容落后的教材,经教研室集体研究讨论,院(系、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定,不得再次选用。
8、按计划订购的教材和讲义,不准随意停用和更换。
9、实践、实验教学所需实习手册、实习指导书等需填入计划。
10、教学用本分班级专制表报教务处汇总后统一订购,未报计划后期增加的教学用本或实习手册等,需另填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签字后方能采购,否则不予结算。
11、教材征订应考虑学生负担,原则上不得一门课程选用多本教材。
1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订购或直接向学生出售教材和讲义,不准非教材供应单位或个人向院内教师和学生出售盗版教材、光盘、软件
13、教材选用在系统里选择教材目录,如教材目录里没有的教材请各院系统计制作下表,自编讲义isbn号以课程代码代替。
JCMC | JCZZ | CBS | BBH | PRICE | BZSH | CBDATE | JCGHJBMC |
教材名称 | 教材第一作者 | 出版社 | 版本 | 单价 | 教材ISBN | 出版年 | 教材规划名称 |
三、整体工作时间安排
1、教学任务纸质稿签订6月19-24日(包含上课地点、合班、教材等信息)(17周),
2、进程表编排6月25-26日(主要2016级)(18周上),
3、各学院班级上课教室预分配7月4-5日(19周中),
4、教师签订教学任务录入正方系统6月27-29日(包含教材征订信息)(18周下),
5、按班级汇总审核教学任务签订情况,编排所有课程上课学时分配表7月2-4日(19周上);按照班级归属审核每个班级学时分配表,以学院为主体相互沟通优化学时分配表7月5-8日(19周下),
6、按照开课部门集中与分散编排班级课表7月9-15日(20周);以学院为主体相互沟通优化调整课表7月16-22日(21周);节假日补课安排7月23-29日(22周),
7、全校课表科学性、合理性审核7月30日-8月5日(23周),下发教学任务书、课表,组织教师编写教学日历8月6-19日(24-25周),
8、各教学单位审核教师教学日历8月27-30日(27周),
9、开学前教学任务、课表调整,下发正式教学资料8月30日-9月1日(下学期开学前),
10、教材征订审核后纸质稿上交时间7月2-6日。
四、说明
1、2017级、2018级制订了新培养方案,原成周实践教学环节改为独立实践课程并以常规排课方式排课,今后不再停课一周、两周等进行实践课程教学,且一周教学工作量由原来26学时改为24学时,工作量计算则仍然按照原实践课程计算。
2、如果2017级、2018级有原来必须集中外出进行的独立实践课程(比如去外地写生、实习等),需要在签订教学任务时提出集中安排的申请,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6月26日前)。
3、因为2016级与新版的2017级、2018级培养方案并行,各学院要对学院开设的每门课程做好统计分析,详细论证好实验室、理实一体化教室等教学场所容量,并充分考虑到实际执行情况,对教师教学任务最终稿把关调控,确保后期课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8-6-17
关于签订2018-2019-1学期教学任务等工作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