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8年重点教材立项申报的通知(教务通知[2018]第35号)
 
发布时间: 2018-10-16 浏览次数: 1215

 

各学院:

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36号)精神,现组织江苏省2018年重点教材立项项目申报。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21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20103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9103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2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发到邮箱wangby@mail.xzcit.cn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2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发到邮箱wangby@mail.xzcit.cn

  三、申报时间与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8102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至教务处,学校将组织遴选上报。所有材料必须规范、完整。

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可从江苏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下载                                            

教务处

                                   20181016

苏教高函〔2018〕36号.pdf       苏教高函〔2018〕3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