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2020-1学期第三批重修开课的通知(教务通知【2019】第54号)
 
发布时间: 2019-11-25 浏览次数: 1511

各学院:

   2019-2020-1学期第三批重修报选已经结束,据统计71813102 形势与政策1报选3人、71901204公益实践报选3人,不符合第3批重修开课条件,已删除报选。其他课程满足开课条件(具体见附表)。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开课学期学分周学时总学时面授学时第3批已报名任课教师课程负责部门
171411103材料工程制图必修2019-2020-13.5456206110386/王国志材料工程学院
271511102旅游学概论选修2019-2020-13.54481610120174/李华工商管理学院
371512102基础会计必修2019-2020-138481618210966/贾珺鹏工商管理学院
471513171经济学基础A必修2019-2020-134/6/8481611120713/魏晴工商管理学院
572102101大学英语1必修2019-2020-134481625110182/韩善化国际教育学院
671216101机械制图1必修2019-2020-134481632120235/李晓娟机电工程学院
77181310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2019-2020-134481610120436/王小萍基础思政部
871711101体育1必修2019-2020-12226810110424/孙坤体艺部
971712101军事理论必修2019-2020-12212416110424/孙坤体艺部
1071311101计算机应用基础必修2019-2020-134481613110276/韩安明信息与电气(新能源)工程学院

面授安排查询:

http://172.19.0.22/_s34/2019/1125/c1237a32506/page.psp


一、第三批重修时间要求

(1)重修学习时间段:第13周(11.20)―第19周(1.5)

(2)考试时间段:第19周(12.30-1.5)

(3)任课教师请于11月27日前将教学日历上报各开课院部审核完毕。

(4)请各位同学按面授安排准时上课。

二、重修工作要求

重修是正常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其教学秩序、管理和正常教学相同。

1、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许旷课、迟到或早退;

(2)学生必须认真完成作业、实验并参加考核;

(3)对于因学生自身因素造成的成绩不合格,其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2、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应根据正方系统内学生名单进行认真考勤;

(2)教师调课须在网上办理调课申请并完成审批后方可调课;

(3)教师须严格按考勤、作业、实验或考试成绩评定学生综合成绩;

(4)对于旷课占总课时10%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同学,不予评定成绩;

(5)请任课教师选定授课班级的班长和小组长,建立联系方法,以便与学生联系。

(6)学期结束请任课教师按开课学院要求上交原始教学资料,并上网登录成绩。

 

特别说明:本通知请各学院通知到班级学生及任课教师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