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06 浏览次数: 1171

1、根据我校《特色自考“专接本”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徐工职院发【2014】1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2017级学生如有校内“专接本”课程学习任务,可采取“课程学习+顶岗实习”相结合的方式或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批准,以完成的专接本课程与顶岗实习15个学分进行学分置换。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我校2017级学生入伍经历可用作顶岗实习经历,经二级学院认定后可进行免修申请。


学生进行免修申请需撰写安全承诺书,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并在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中标注“不实习”,同时二级学院也需采取相应管理方式保证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