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1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教务【2020】第45号)
 
发布时间: 2020-11-19 浏览次数: 1232

各教学院(部):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在13~14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教学部)自查工作

1.教学运行相关工作及毕业设计开展及中期检查情况,参照《教学检查记录表》附表1相关内容。

2.实验、实训室实验室安全及运行管理情况,参照《实训室安全、运行检查记录表》附表2相关内容。

3.学生期中评教落实情况。测评系统于11月20日8:00至11月28日00:00开放,请制定有效措施组织学生对中期课程进行评教。

以上内容,请详细反映到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

二、职能处室及教学单位联合检查

1.检查方式:

按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学部)、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组织检查。检查项目见教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相关内容。

2.检查组成员:

由相关职能处室及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领导与工作人员组成。

3.检查序列安排:

第一序列教学单位:化学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基础、体艺部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第二序列教学单位:建筑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4.检查时间安排:

12月2日下午14:30分两组依次进行检查。

 三、其他事项

1)教学单位应按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自查;

2)教学单位对在检查中反映出的影响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等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各教学单位依据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于11月30日12:00时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稿发至jwc@mail.xzcit.cn邮箱。

 

 

 

                                            教务处

                                             2020年11月19日

期中教学检查通知及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