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徐工职院人发〔2015〕4号)要求,各教学单位应在新教师入职第一学期期末,对新教师进行试讲考核。为统一考核标准和工作程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与参加人员
各教学单位自主组织,参加试讲考核的新教师为2020年入职的新教师。新教师的指导教师应参加试讲听课。
各教学单位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议组,对试讲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新教师试讲考核评价表。
二、试讲内容与时间
本学期已任课的新教师:请选择其中的1学时内容参加试讲。
本学期未任课的新教师:请选择拟任教课程的其中1学时内容参加试讲。
三、试讲工作要求
1.教学单位应将试讲教师、试讲时间、试讲地点等试讲考核安排表提前2天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mail.xzcit.cn;
2.试讲考核时,新教师须提交所备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全部教学设计、制作的课件,并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同意。
3.请于2021年1月18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发至教务处备案,邮箱jwc@mail.xzcit.cn;
4.教务处审核、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2021年1月19日前将全校试讲考核结果报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2020年新教师试讲考核安排表
附件2:新教师试讲考核评价表
附件3:2020年度新教师试讲考核成绩汇总表
附件4:新教师试讲考核规定
教务处
2021年1月14日
附件:1-3.xlsx
附件4:人发【2015】4号:新教师培养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