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再排查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0 号),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确保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高校信息系统填报工作零死角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对二级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填报、数据审核、风险档案建立以及隐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填报工作。
二、立即开展二级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再排查,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二级学院,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5 号)要求,做好信息填报工作。
三、逐个实验室进行排查,做好记录,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同时审核签字并上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形成会议纪要。纸质稿(在教务通知【2021】第24号下载,网址:http://jwc.xzcit.cn/2021/0403/c1237a43559/page.htm)和会议纪要签字盖章后交至A01-416,电子稿发教务处邮箱jwc@xzcit.cn,完成时间2021年4月20日17:00,联系人:李敢(67198)。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
通知原文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