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1年秋季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疫情形势与上级要求,学校于8月30日起正式上课,按照秋季校历进行线上教学,期初教学检查定于8月27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单位自查
1.教学运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见教学资料检查表);
2.实验、实训室运行管理情况(见实验室准备情况检查表),是否具备教师利用实验实训场所开展教学的条件。
以上内容,请详细反映到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中。
二、职能处室及教学单位联合检查
1.检查方式
在二级院部自查的基础上,由学校成立检查工作组进行抽查,具体检查项目见教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相关内容。
2.学校检查组成员
由教务处、质评办、国资处、保卫处、人事处、二级院部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
3.检查分组
第一组:化学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第二组:建筑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基础与体艺教学部
三、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应按学校的统一部署于8月26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总结报告;在8月26日中午12:00前完成附件3在线收集表填写。
2.各教学单位于9月1日下班前将自查整改纸质材料:检查计划及总结,交行政楼416室曹老师(62803),电子稿发至jwc@mail.xzcit.cn邮箱。
3.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开学教学准备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教务处
2021年8月23日
关于开展2021-2022-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