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2]1号),将进行第六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以下简称“教学成果”)认定工作。
一、 认定范围
凡属于石油和化工教育领域,由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员单位主持完成的教学成果、编著教材或在公开期刊正式发表的教学论文,均可参加认定。教学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含 2 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材出版时间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教学论文发表时间应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已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往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含教材和论文)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 基本要求与评审标准
详情见附件,学校将依据推荐名额数量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
1. 学校报送截止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2.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以二级院(部)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纸质材料:①单位推荐信息汇总表;②教学成果申报表;
③ 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至A01-410。
电子材料:①②材料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zhangjw@mail.xzcit.cn。
3.联系人:张江伟(65713)
教务处
2022.1.24
附件1:
中化教协发〔2022〕1号 第六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通知(1).pdf
附件2:标准与表格
附件2022011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