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社招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2]第69号)
 
发布时间: 2022-09-06 浏览次数: 1511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函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1号)以及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徐工职院发〔2015〕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计划总体安排2019级社招学生顶岗实习。顶岗实习环节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时间节点进行,任务与周次要满足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期末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凡我校在籍学生均需参加顶岗实习并取得相应成绩方可毕业。

    1.顶岗实习前各学院需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与管理,顶岗实习管理队伍原则上由学院专业指导教师、管理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监控,具体职责按《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2.顶岗实习开始前,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二级学院需落实好所有顶岗实习学生岗位及指导、管理人员的安排工作,并使用顶岗实习管理系统下达实习任务书、导入实习单位、分配实习指导教师,并组织相关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老师学习相关管理细则和教学要求,切实解决学生实习期间遇到的系列问题,保障顶岗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4.实习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

    5.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高危岗位,黄、赌、毒和其它不适宜实习的岗位禁入规定。

    6.社招生原工作单位如能满足顶岗实习要求,顶岗实习工作原则上应在原单位开展;也可按照专业相关、相近或基本对口的原则,在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招聘会的基础上,采取由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就业单位及二级学院集中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7.学生顶岗实习前,各学院需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办法;做好顶岗实习前的教育活动,进行职业道德、法纪、安全知识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布实习任务、实习纪律和实习安排。

    8.学生实习前须与实习单位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并办理保险;学生在原工作单位实习的,应开具原单位工作证明;实习期间更换单位的,亦需提供以上实习材料并重新签订实习协议。

    9.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专业老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要按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签到记录,对实习学生日志进行批阅、定期联系指导,实习指导教师的其他职责和考核办法以及实习管理教师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按教务处和学工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0.二级学院在学生相对集中的实习单位,应聘请实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担任企业指导教师,配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做实习鉴定。

    11.二级学院须加强顶岗位实习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做好实习环节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同时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做好定期跟踪检查与指导服务以及实习期间的动态统计和反馈工作。

    12.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学生实习期间须完成日志,提交实习总结。学生须按时写作日志,指导教师须对学生日志及时进行批阅和指导并按要求适时反馈,学生日志的写作与指导教师的批阅均须在顶岗位实习管理系统内完成,实习结束或返校时,需将打印的纸质实习总结和单位实习鉴定表一起呈报各二级学院,以便评定实习成绩,同时各二级学院将以上材料归入教学档案。

    13.教务处协同学工处和产教融合办公室加强对顶岗实习的检查和走访工作,及时掌握顶岗实习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反馈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为改进和提高顶岗实习教学环节质量提供参考;同时检查结果也将作为各二级学院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

    14.顶岗实习工作须严格按照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徐工职院发〔2015〕65号文件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5.本通知的相关条款内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工作任务及要求

完成部门

第一阶段

1. 组织各学院参与实习工作管理流程培训;
2. 完成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和工学云工作人员对接导入基础数据;
3. 分配管理权限。

教务处

第二阶段

1. 各学院成立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 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以及班主任注册绑定工学云APP;

3. 制定学院顶岗实习计划(方案)。

二级学院

第三阶段

1. 展开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工学云),通知学生下载工学云APP并注册绑定身份;

2. 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建立实习方案;
3. 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建立实习分配;
4. 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完善各项基础信息,标注不参与实习的学生的实习状态;
5.查看自己的实习分配情况,如有错误,反馈给专业负责人进行调整;
6. 下达实习要求。

二级学院

顶岗实习前

1. 办理意外伤害险(提供复印件或保单号);

2. 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或实习安全协议;

3. 提供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或工作单位的用工证明

4. 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需两周内提供实习协议书。

学生

6. 督促未绑定学生进行账号绑定;

7. 负责学生实习申请;

8. 核查学生信息是否填写完整。

指导教师

实习期间

1.学生需在工学云上填写实习信息,如有转岗则需填写转岗申请(工学云APP填写);
2.学生需每工学云系统撰写实习日志
3.学生需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工作进展。

学生

4.核查学生实习协议与学生实习单位是否一致;

5.定期在工学云上查看学生实习情况,批阅日志、报告并填写指导记录;
6.组织教师定期巡查,并在工学云系统上传巡查照片,撰写巡记录;

7.指导教师填写《实习过程管理跟踪反馈统计表》。

指导教师

8.定期在工学云系统查看全校实习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学院进行督促;

9.对实习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反馈;

10.走访实习企业。 

教务处

11.对出现退学休学等情况的学生,及时在系统中标注。

二级学院

实习结束后

1.在工学云上撰写实习总结

2.学生邀请企业指导教师通过扫描工学云上的二维码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分

3.签订就业协议后,在系统中完整填写“就业跟踪”。 

学生

4. 批阅学生的实习总结
5. 督促学生邀请企业指导教师进行评分
6. 在工学云上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分

指导教师

7. 查看学生的实习评分情况
8. 整理学生实习的各项材料,进行归档

实习三方协议

实习方案;

学生实习报告;

学生实习考核结果;

学生实习日志;

⑥学生实习检查记录;

⑦学生实习总结;

⑧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各班级的实习材料立卷归档工作,①⑦项实习材料为学生提交内容,②⑧项材料为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收集。

9.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结束实习方案

二级学院


  教务处

       2022年9月6日

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