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有序组织2022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 , 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校外考生返校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健康排查,确保学校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校防疫办、学工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卫生所和信息工程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小组。负责2020级学生及少部分2021级学生返校、考试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调度,研判和统筹安排学生返校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刘 莹
副组长:李 红 孙健身 张芳儒 曾凡远
成 员:侯亚合、阮 浩、朱涛、王方杰、刘继峰、赵 颖、刘海涛、王敏、李素婷、吴红、顾广辉、张妍妍、罗军、王建华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工程学院,具体组织协调考生进校考试相关工作。
三、校外考生进校安排
所有校外考生,需要满足进校条件、在进校前进行备案方可进校。未经备案,一律不得进校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一)进出校时间、对象
(1)进校对象:参加2022年9月24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校外考生。
(2)进校路线:考生统一从东门进入学校,进校后沿志远路、行知路前往B18楼6楼、9楼考场。详细路线规划见附件2。
(3)进校时间:根据考生准考证上打印的考试时间提前1小时进校。
(4)出校时间:所有考试当日从校外返校的考生,须在结束考试后1小时按固定路线离开学校,不得在校园逗留。按进校路线(行知路、志远路)原路出校。
(二)进校条件及进校要求
实行“申请-备案”制。所有进校考生均需提前向自己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备案,由各二级学院于9月20日将需要进校参加考试的校外考生名单报信息工程学院以便进行汇总,再由信息工程学院上报校疫情防控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校外考生方可入校参加考试。
考生进校需符合徐州市疫情防控政策与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政策。返校的考生需在满足徐州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并携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健康情况声明书》(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与准考证,测温登记后经保卫处检查确认后可进入校园进行考试。进校后需固定路线、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所有提出进校申请考试的学生,经学校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进校,不得提前或推后。任何未经批准的学生不得进校。
1.考前7天所在地为徐州市的考生:要求出示“苏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并携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健康情况声明书》(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与准考证,经保卫处检查确认后可进入校园进行考试。
2.考前7天所在地为省内外全域低风险的设区市的考生:7日内无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省内外返校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出示“苏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携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健康情况声明书》(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与准考证,经保卫处检查确认后可进入校园进行考试。
3.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考前连续3天的(9月21日、9月22日、9月23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苏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携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健康情况声明书》(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与准考证,经保卫处检查确认后可进入校园进行考试。由于城市防疫政策措施将随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根据7日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社会面本土疫情情况及时更新城市管控政策,届时需要考生自行查询相关防疫政策。
4.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原则上不建议参加考试,若有需要,需配合落实徐州市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待考生自行健康监测后,参照徐州市内考生进校要求执行。
5.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徐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由于疫情变化较快,请提前电话咨询即时的疫情政策和具体的时间要求。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相应的疫情防控政策也许会进行调整,以考前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返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待省教育考试院部署该项工作后,可以在考后向考点申请退费,具体申请时间待考后通知。仅接受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的考生退费申请,上报到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处理,在校内考生不予退费。
(三)入校核查
在学校东门设入校核查通道,进行身份验证、核查进校条件、测量体温等(参照附件1)。
四、各部门分工安排
1.校疫情防控办:①向属地防控主管部门报备;②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按防疫要求做好学生返校全过程的疫情防控工作;③做好学生考试期间防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学工处:①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②配合做好学生考试期的管理服务工作。
3.二级学院:①9月20日提供需要返校的学生名单,并上报给信息工程学院进行备案,对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做好劝返工作;②学生返校当日,指定专人在校东门负责学生身份核验以及入校接待引导,确保返校学生按指定路线到达考场;③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
4.教务处:负责协助考生进校审核,发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方案。
5.保卫处:①负责入校通道的设置,制定学生返校的路线;②返校当日,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东门交通,完成学生入校检查;③协助维持考试期间的安保秩序。
6.校卫生所:学生考试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指导考生及监考人员做好疫情防护。
7.后勤服务中心:提供考试当日的电力保障。
8.信息工程学院:①对接省教育考试院、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学生进校考试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完成考试工作;②组织专班,负责学生考试期间的管理服务工作。③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与组织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返校准备
1.学生本人对照返校条件向学校提交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苏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提出返校申请至自己所在的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通过高校典型案例,提示任何人瞒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责法律责任。
3.学校做好学生返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返校途中个人防护措施
1.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好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手部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
2.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途中尽量不在公共餐馆就餐。在公共场所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他人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手部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清洁处理。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校,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注意记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登车地点等信息,妥善保存票据信息,以备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机场、火车站,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三)进校信息核查
1.经备案后返校的学生抵徐后,在做好自我防护的情况下自行到徐,并做好进校前的准备工作。
2.入校时,学校在校东门口设置查验通道,对学生进行身份验证、体温测量,现场查验苏康码和行程码(手机实时数据),并查验学生进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完成以上程序无误后方可进校。
3.学生返校时体温≥37.3℃的,由医护人员用医用体温计进行专业检测,专业检测后体温正常的,按正常程序进校。
4.学校东门作为进校检测入口。乘坐自驾车辆返校的,遵守校门口车辆和交通管理要求,到达指定位置后,即停即走,避免拥堵。送行家属及车辆不能进入校园。
六、应急处理
1.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应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2.对于不符合条件返校学生的应急处理。发现不符合条件返校学生应立即报至学校,同时启动健康状况异常学生应急处理预案,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属地社区。并对照后文处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该学生相应处分。
3.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及时报告考务人员。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指导就诊。对该生所在考场进行全面消杀,同考场成员进行跟踪健康监测。
4.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5.其它应急情况,在报至校防控总值班室后,由当值专班人员现场研究处理。
七、入校后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学校制定了返校后疫情防控管理相关措施。同时,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要求适时调整对返校学生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返校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说明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妥善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2.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健康管理制度,自觉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时,应及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老师。
八、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处分(处罚)办法
对于不符合返校条件但返校的学生,或是瞒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是不服从管理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处罚):
1.情节较轻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所产生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2.不服从管理,影响考试各环节秩序,报属地公安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学校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3.产生严重后果,报属地公安部门给予相应行政或刑事处罚,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所产生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附件
1、返校日学生进校核查流程图
2、进校导航图
3、东门返校学生入口具体安排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9月24日返校学生入口具体安排(东门)
通道 | 学院 | 责任人 | 身份验证、 测量登记体温 | 查苏康码、行程卡、每日健康打卡 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医护、治安 |
1 | 材料学院化工学院 机电学院 工商学院 | 李素婷 吴 红 王 敏 罗 军 | 工商学院、机电学院:负责学生身份验证 化工学院:负责学生体温数据监测 | 材料学院:负责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收核酸阴性证明材料 | 医生2人、保安人员若干 |
2 | 建筑学院 汽车学院 信息学院 | 张妍妍 顾广辉 刘海涛 | 信息学院:负责学生身份验证 汽车学院:负责学生体温数据监测 | 建筑学院:负责查验苏康码、行程码、收核酸阴性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