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徐工职院发〔2017〕128号)、《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徐工职院发〔2021〕8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重修报名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关于通用能力的要求
根据《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条件里“通用能力”的要求统一修订为“学生必须具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同等水平及以上(非英语语言类专业)和普通高校计算机一级同等水平及以上(非计算机专业)的通用能力。(其中同等水平是指在我校修读的同类课程成绩为70分及以上。英语同类课程指大学英语1、2或英语口语或日语或其它小语种,取最高成绩计算;计算机同类课程指计算机应用基础。”
对于未达到以上毕业条件相关要求的学生,可选择以下2种途径之一进行学习:
1、对于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大学英语或英语口语或日语或其它小语种课程(任选一门外语类)进行重修学习,并达到课程成绩70分及以上。
2、参加并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
对于选择“途径1”的学生,可自主申请参加重修学习(须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延长至10月7日24:00,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注意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须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保持一致,不要错选,以免影响毕业审核。
2、学生如误选或错选,请在重修报名截止时间前退选,不再单独开放时间退选;本次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3、学生报名重修后,应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缴费(详见后续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内部协作配合,教学与学管部门联动,采取多种形式务必通知到所有学生,确保学生知晓自己的课程修读情况,督促相关学生(尤其是毕业班、拟申请结业换发毕业证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报名,避免漏报现象的发生。
2、加强指导。请各学院做好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解读,并对需重修学生的选课进行指导,特别是学籍异动的学生。若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部分课程停开,开课单位需提出课程调整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后,指导学生修读。
3、精准修读。全体学生认真对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自身课程修读情况,准确核查所修课程及成绩,对需重修课程早报尽报,避免误报、漏报。
五、其他方面
如有未尽事宜或学生存在特殊事项,请各院(部)教学办及时收集整理,由各院(部)和教务处协调处理。各学院及教务处相关负责老师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