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确保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危废管理无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逐个实验室进行排查。
二、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办法(试行)》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指导教师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隐患,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教务处将组织抽查,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五、附件1-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XX学院)、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XX学院)、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XX学院)电子版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XX学院)签字PDF版发教务处邮箱jwc@mail.xzcit.cn,完成时间2022年4月17日10:00前,联系人:李老师(67198)。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XX学院)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XX学院)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XX学院)
附表4: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XX学院)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
通知原文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