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校级督导专家库的通知(教务通知【2023】第50号)
 
发布时间: 2023-06-12 浏览次数: 11

教学院、部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有重要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员聘任机制,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根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员聘任实施细则》【2019】2号文件要求,现建立校级督导专家库,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督导专家库中直接聘任校级督导,通知要求如下:

一、定位和目标

本次工作旨在挑选一批教学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认真负责的教师充当校级督导,以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工作的提升和发展。

二、聘任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办事公道、责任心强,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2.具备丰富的教学及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教学督导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规律和现状,愿为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3.专职督导员:中层及以上退出领导职务在编管理人员;返聘退休教师,外聘督导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4.兼职督导员满足其中一条):

在职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聘任前一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连续两学期良好(含)以上且至少一次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或讲师职称,教龄五年(含)以上,教学质量考核连续两学期优秀的专任教师。

2020、2021年已聘任的二级督导员。

三、工作要求

 1.个人申请或二级学院或校级督导员推荐,并及时填写在线统计表及《校级督导员申请表》(附件)。

 2.归属教学单位审批后纸质版统一报教务部406曹老师处(62803)。

 3.时间:2023年6月15日(本周四)前截止。

 4.教务部考核并报分管院长审批。


关于建立校级督导专家库的通知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