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训室管理安全无隐患。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二级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从建立安全检查督促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安全教育与准入机制、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应急制度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关好门、窗、水、电、气等。确需开放的实验室,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到教务部备案。要提高实验人员准入条件,全面掌握每间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值守老师,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加强服务外包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各有关二级单位要加强安全队伍建设,配备充足专职安全人员。要加大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巡查力度,落实安全检查、巡查责任,明确检查的内容、范围和要求。进入实验室须穿着实验服,按需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开展教学或科研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在场。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并及时规范处置,严禁与生活垃圾等混装,严禁将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
三、各有关二级单位要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加强师生特别是新入学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要针对不同学科、专业实验,明确课程结构,设置教学大纲,开展相关教材编写、课程设置等工作。对于高风险的相关院系和专业,要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或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必修环节。通过宣传栏、标语横幅、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防范实验室火灾事故发生。
四、要科学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配齐配足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器材物资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及时将现场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按规定向学校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
五、各有关二级单位要逐个实训室进行排查,将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自查自纠汇总表(XX学院)的签字盖章WORD和PDF电子版发教务部邮箱jwc@mail.xzcit.cn,完成时间2023年9月27日17:00,联系人:李老师(67198)。
教务部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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