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依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徐工职院发〔2018〕134号)、《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贡献奖的补充规定》(徐工职院发〔2019〕9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工作安排,现统计教师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校外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点,统计项目为当年度教学建设类立项项目、教学成果类项目、教学获奖类等,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审核、统计。项目为多人的,除文件规定的外,分配系数要由参加人约定,并具文签字为准,同一项目系数总和应为1。
一、项目分类
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的项目,分别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由其下属一级职能部门批准的项目降低一个级别。由国家一级学会或国家一级协会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批准的项目为市级院级。团体奖的获奖主体是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并明确标有团体奖及等级;团队奖的获奖主体是若干名学生或教师组成的团队,个人奖的获奖主体是一名学生或教师。
教师校外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点分两大类,请按不同类别分别申报、认定、统计。
(1)第一大类: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由教务部组织级别认定、绩点统计并上报人事处;
1.教师参加教学大赛、教材建设等项目;
2.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项目;
3.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项目;
4.1+X建设项目;
5.专业建设、教学成果;
6.课程项目;
(2)第二大类:省级(不含)以下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由各学院(部)或项目组织部门组织级别认定、绩点统计、公示无异议,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部审核;
二、工作进度及日程
(1)教务部整理由教务部组织或已在教务部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数据(附件2),并发布;各学院(部)(或各项目组织部门)组织教师核对所发布的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数据并开展绩点分配,并将最终审批结果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部(已发布数据仅进行绩点分配工作,无需提供支撑材料)。若有新增项目,需经各学院(部)(或各项目组织部门)初审界定(级别、项目),并报送相关支撑材料。最终时间节点:2023年12月7日上午11:00前。
(2)教务部组织专家审核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级别及绩点,并进行公示。最终时间节点:2023年12月9日。
(3)各学院(部)或项目牵头部门组织教师申报省级(不含)以下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并组织级别认定、绩点统计、结果公示。最终时间节点:2023年12月11日。
(4)教务部将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点最终结果上报人事处。最终时间节点:2023年12月12日。
三、新增省级及以上项目支撑材料报送有关说明
各项目信息由项目主持人统一填写,由各学院(部)(或各项目组织部门)专人汇总(注:①项目序号按项每项一个序号;②报送材料请在材料封面上注明项目序号,按序排放,以便审核)。(附件4)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①新增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项目材料:封面、目录、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教学类省级及以上校外获奖项目绩点统计表、《学生专项竞赛项目申请表》批复(复印件)、主办单位有关通知及文件、获奖证书(含学生)、有关参赛图片等证明材料,按参赛项目装订,每个赛项单独成册(无需提交过多材料,仅提交关键内容即可)。
②新增教师本人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比赛项目材料:封面、目录、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教学类省级及以上校外获奖项目绩点统计表、主办单位有关通知及文件、获奖证书(含学生)、有关参赛图片等证明材料。按参赛项目装订,每个赛项单独成册(无需提交过多材料,仅提交关键内容即可)。
③新增其他类省级及以上项目材料:封面、目录、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教学类省级及以上校外获奖项目绩点统计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参赛项目装订,每个赛项单独成册(无需提交过多材料,仅提交关键内容即可)。
(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①教师本人或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比赛
材料命名:
教师本人参赛:附件4_具体项目类别_学院_教师(第1参赛人);
教师指导学生参赛:附件4_具体项目类别_学院_教师(第1指导人)_学生(第1参赛人);
②其它材料电子扫描件命名:附件4_具体项目类别_学院_教师(第1负责人)。
四、材料报送
(1)省级及以上项目
① 教务部已发布教学类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数据仅提交“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教学类省级及以上校外获奖项目绩点统计表”(附件2)绩点分配后的纸质签字盖章稿、学院(部)电子汇总稿+纸质稿,无需提供支撑材料。
②新增省级及以上项目需提交“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教学类省级及以上校外获奖项目绩点统计表” (附件2)绩点分配后的纸质签字盖章稿、电子稿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附件4)。
以上纸质材料按序排好于2023年12月7日上午11:00前报教务部A01-410郑老师(62029)。电子材料打包发到zhengyt@mail.xzcit.cn邮箱。另请各院(部)、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实名加入QQ群:645044139。
(2)省级(不含)以下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各学院(部)/组织部门将省级(不含)以下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点审批结果(附件3汇总表、明细表、公示页面截图)报送教务部备案。最终时间节点:2023年12月11日。
(3)特殊类型项目,请向教务部反馈。
以上纸质材料按序排好报教务部A01-410郑老师(62029)。电子材料与汇总表一起打包发到zhengyt@mail.xzcit.cn邮箱。另请各院(部)、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实名加入QQ群:645044139。
分项目负责人:
序号 | 项目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 | 教师参加教学大赛、思政课程项目; | 高老师 | 65039 |
2 | 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在线课程项目; | 周老师 | 60054 |
3 |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竞赛项目; | 李老师 | 67198 |
4 | 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项目; | 马老师 | 61897 |
5 | 1+X建设项目、教学成果; | 张老师 | 60142 |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贡献奖的补充规定》(徐工职院党发〔2019〕99号)文件规定,未获奖的教师教学获奖类绩点不予核算,以获奖项目正式发文或下发的证书作为审核依据;
(2)教师获奖仅指教师教学能力、技能竞赛获奖,其余不计;
(3)网络作品参赛统一按照微课标准,认定为市级;
(4)各获奖项目以组委会文件所列大项计 1 次,小项或分项获奖不重复计。
(5)由省教育厅下属一级职能部门、市教育局批准的项目为市级;
(6)由国家一级学会或国家一级协会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批准的项目为市院级;
(7)其他项目绩效不超过市级第二等次。
附件1_相关文件.zip
附件2 2023年度教学类省级及以上校外获奖项目绩点统计表(发布稿).pdf
附件3 绩点统计汇总表(部门名称).xlsx
附件4 新增教学类省级及以上项目支撑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