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通知(教职成〔2021〕4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发布的《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通知(苏教规〔2022〕4 号)要求,依据我校实习管理办法,所有在籍的2021级学生均要参加顶岗实习,并要获得合格的成绩。实习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8日至6月2日,二级学院应于2024年6月3日前调度完成成绩登录工作,详细安排情况见附件。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1.二级学院在顶岗实习前应当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与管理,制定本学院学生实习的实施细则并向教务部备案。实习管理队伍由学院专业指导教师、管理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监控,具体职责按学校实习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2.二级学院要落实好2021级学生的顶岗实习岗位以及相应的指导老师、管理人员。二级学院要使用“工学云”管理系统下达实习任务书、分配实习指导教师和班主任;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老师学习相关管理细则和教学要求,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的问题,确保顶岗实习工作有序开展。
3.实习单位的确定。实习单位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安排学生实习。2021级学生的原工学交替单位若符合条件,应优先选择在原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同时,结合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招聘会,可以按照专业相关、相近或基本对口的原则,采取二级学院集中安排就业单位、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以及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学生在实习前,应与实习单位、学校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协议内容应得到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的书面知情同意。对于选择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要填写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并由家长签字确认,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实习;如在实习期间需要更换单位,同样需要提供上述实习材料,并重新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5.在江苏省内实习的学生,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发布的通知(苏教规〔2022〕4号),学生在进行岗位实习期间,需要按照《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苏人社规〔2022〕6号)的规定,由实习单位为实习生集中购买工伤保险。在江苏省外实习的学生,实习企业需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进行购置。学校和实习单位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6.顶岗实习实行校企“双导师”指导制度,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专业老师担任,管理教师由班主任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签到记录,对实习学生实习日志、报告和总结进行批阅,定期联系指导学生。实习指导教师的其他职责和考核办法以及实习管理教师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按教务部、人事处和学工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习单位应当安排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
7.顶岗实习开始前,依据教育部现行的《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和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等内容,明确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制定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
8.顶岗实习开始前,二级学院要做好实习前的教育活动,进行职业道德、法纪、安全知识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布置实习任务、强调实习纪律和实习安排;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工学云”管理系统。
9.二级学院要加强顶岗位实习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做好实习环节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同时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做好定期跟踪检查与指导服务以及实习期间的动态统计和反馈工作。
10.学生在实习期间需要完成实习日志、月报的填写和实习总结的提交。学生需要在“工学云”管理系统签到打卡、准时撰写实习日志、实习月报和实习总结,指导教师需要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及时的批阅、指导,并按照要求适时给予反馈。学生实习结束或返校时,需要将纸质实习总结和单位实习鉴定表提交给校内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评定实习成绩。
11.教务部应协同学工部、科产部加强对顶岗实习企业的检查和走访,精准掌握顶岗实习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检查结果也将作为各二级学院教学考核的重要依据。
1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规定,退伍学生、毕业前参军入伍学生可以办理免修顶岗实习手续。符合条件的退伍学生,需要在2024年1月8日之前向班主任提交“参军入伍学生免实习申请表”(附件3),由二级学院顶岗管理老师统一报学校武装部审核,最后汇总到教务部办理免修。计划于2024年3月份入伍的2021级学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1〕4号),在其获得有效的入伍证明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学生班主任提交“参军入伍学生免实习申请表”(附件3),由二级学院顶岗管理老师统一报学校武装部审核,最后汇总到教务部办理免修。对于未入伍期间或未成功入伍的学生,应按照与其他学生同样的计划任务完成顶岗实习。
教务部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2021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安排情况一览表
时 间 | 工作任务及要求 | 完成部门 |
12月22日 | 1. 组织二级学院参加实习工作的管理流程培训。 2. 负责对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并将其与工学云系统后台对接,导入基础数据。 3. 将工学云系统的管理权限分配给相关人员。 4. 会同学工部完成学校实习责任保险的办理。 | 教务部 |
12月25日 | 1. 二级学院成立学院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 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以及班主任注册绑定工学云APP。 3. 制定学院顶岗实习计划(方案)。 | 二级学院 |
12月29日前 | 1. 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培训。 2. 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建立实习方案并进行实习分配。 3. 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完善基础信息,标注不参与实习的学生的实习状态。 4. 发布顶岗实习要求。 5. 根据学院专业特点和顶岗实习企业的性质,制定应急预案。 | 二级学院 |
顶岗实习前 | 1. 配合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企业的保险购置(提供复印件或保单号)。 2. 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学生、学校、实习单位);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3. 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需填写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并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4. 在工学云系统按规范提交“实习申请”。 5. 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军入伍)申请办理免修顶岗实习手续,提交《参军入伍学生免实习申请表》(附安全承诺书)。 | 学生 |
1. 指导并督促学生按规范完成“实习申请”。 2. 审核学生的“实习申请”是否合格,合格的申请给予通过审核、不合格的申请给予驳回处理。 | 指导教师 |
实习期间 (2024年1月8日-6月2日) | 1. 在工学云系统上填写实习信息,上传已完成签字、盖章的三方协议和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 每日在工学云系统上签到打卡、撰写实习日志,每月提交月度报告。 3. 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工作进展。 4. 实习中确需更换实习企业的,应在工学云系统提交“企业变更申请”。 | 学生 |
1. 审核学生是否在工学云系统提交实习协议和家长知情同意书,并确保其合规。 2. 定期在工学云系统上查看学生实习情况,及时批阅实习日志、月度报告并填写指导记录。 3. 定期进行实地巡查,并在工学云系统中上传巡查照片,撰写“巡访记录”。 | 指导教师 |
1. 定期跟踪工学云管理系统、分析本学院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及时反馈至指导老师、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2. 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实习情况的日报汇总并报送教务部。 3. 负责汇总二级学院跨省实习的信息并报送教务部。 4. 对出现退学、休学等情况的学生,及时在系统中标注并报送教务部。 | 二级学院 |
1.通过工学云管理系统跟踪并分析全校顶岗实习运行情况,及时反馈二级学院并做好督促和服务保障工作。 2.定期对顶岗实习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反馈。 3.定期走访实习企业,了解实习环境和学生实际表现。 4.负责免修顶岗实习手续的办理。 5.负责全校学生实习情况的日报汇总并报送教育厅。 6.负责汇总全校学生跨省实习的信息并报送教育厅备案。 | 教务部 |
实习结束后 (2024年6月3日-6月9日) | 1. 在工学云系统上撰写实习总结(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前完成)。 2. 学生邀请企业指导教师通过扫描工学云系统上的二维码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 | 学生 |
1. 批阅学生的实习总结。 2. 督促学生邀请企业指导教师进行评价。 3. 在工学云系统上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 | 指导教师 |
1.审查学生的实习评分情况。 2.整理并存档学生实习的各项材料。除特殊情况外,以下材料须在工学云管理系统中提交: ①实习三方协议; ②实习方案; ③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月报); ④学生实习考核结果; ⑤学生实习日志; ⑥学生实习检查记录; ⑦学生实习总结; ⑧学生自主实习申请(仅适用于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在实习之前提交); ⑨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实习材料立卷归档工作,①、③、⑤、⑦项实习材料为学生提交的内容,②、④、⑥、⑧、⑨项材料为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收集。 3.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结束实习方案。 | 二级学院 |
关于做好2021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