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年度教学实训(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4】第40号)
 
发布时间: 2024-05-28 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 、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校教学训(室等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6号) 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4年度教学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

1.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2.分级分类管理。各二级学院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本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二级学院应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3.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二级学院要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教师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召开专题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 二级学院要确定本学院I级(重大风险) 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 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 随本自查报告一同报教务部备案。

3.二级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 、纵到底 、落到实处 、取得实效 

4.各二级学院将《迎接省2024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含报告WORD版和PDF扫描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部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67198)

邮箱:jwc@mail.xzcit.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信厅函〔2024〕6号)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2023

5.迎接省2024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教务部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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