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校教学实训(验)室等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信厅函〔2024〕6号) 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4年度教学实训(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
1.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2.分级分类管理。各二级学院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本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各二级学院应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
3.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要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教师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召开专题部署动员大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重要危险源严格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确定本学院I级(重大风险) 实验室,填报《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 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 随本次自查报告一同报教务部备案。
3.各二级学院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 、纵到底 、落到实处 、取得实效 。
4.各二级学院将《迎接省2024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含报告WORD版和PDF扫描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部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67198)
邮箱:jwc@mail.xzcit.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信厅函〔2024〕6号)
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2023
5.迎接省2024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教务部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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