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课程归属,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建设质量。根据专业和学科属性原则和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原则,现对课程归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归属原则
(一)所有课程原则上依照专业(学科)类别进行归口管理,每门课程只能有一个归属系部。
(二)属于交叉学科的课程,归属到课程建设条件较好(师资、实验室等)的教学系部。
(三)人才培养方案中属于本专业(学科)的课程,归属专业所在系部自行管理;不属于本专业(学科)的课程,应归属于课程所属学科专业的依托系部进行管理。
(四)选修课程由教务部统筹协调,各教学单位申报。课程归属到对应专业(学科)课程申报教学系部。
二、部分公共基础课课程归属安排
序号 | 课程名称 | 归属系部 |
1 | 体育(2) | 基础、体艺部 |
2 | 体育(3) | 基础、体艺部 |
3 | 体育(4) | 基础、体艺部 |
4 | 体育保健(1) | 基础、体艺部 |
5 | 体育保健(2) | 基础、体艺部 |
6 | 体育保健(3) | 基础、体艺部 |
7 | 体育保健(4) | 基础、体艺部 |
三、课程管理要求
全部课程均由所属教学系部负责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师任课资格审核、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质量评价、以及教学团队的组织等工作。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课程归属单位应负责任课教师的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教学任务。课程归属单位可从院内其他部门或校外聘用任课教师,但须负责对归属课程及任课教师的管理。
四、课程归属的时间要求
课程归属时间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五周进行(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