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现场工程师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2024〕90号)
 
发布时间: 2024-10-21 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各专业“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实施水平,推动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深入开展,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工学交替改革“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选拔的通知》要求,学决定开展现场工程师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对象

二级学院各专业“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申报,推荐案例数量不少于2个。所有二级学院的国家级和省级现场工程师项目必须参与申报。

 

、评标准

1.项目实施质量:实习计划的科学性与系统性实习过程的组织与管理效率实习内容与专业学习的关联度等。

2.校企合作深度:合作模式的创新性与可持续性企业参与度,包括提供实习岗位的数量与质量校企共同开发课程、教材的情况等。

3.学生发展成效:学生技能提升情况,如技能证书、竞赛获奖等;学生的就业率及就业质量;学生对实习经历的满意度和反馈等。

4.创新与研究成果:实习过程中的创新实践,如新技术的应用、新流程的优化等;发表的与实习相关的论文、专利或项目报告等。

5.社会与行业影响:实习项目对社会和行业的积极影响,如提升行业标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获得的行业认证或奖项等。

6.可推广性:项目模式的复制潜力和推广价值;其他专业或企业借鉴该模式的情况等。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30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某某专业(或某某企业)现场工程师工作案例》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

《现场工程师工作案例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

电子材料(工作案例Word版、汇总表Word版)以“二级学院名称+现场工程师工作案例材料”命名,发送至教务部邮箱jwc@mail.xzcit.cn;

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务部A01-412室。

工作联系人:马老师,电话:61897。

 

 

                                     教务部

2024年10月21日


关于开展现场工程师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