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各专业“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实施水平,推动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深入开展,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工学交替改革“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选拔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现场工程师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级学院各专业的“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二级学院统一组织申报,推荐案例数量不少于2个。所有二级学院的国家级和省级现场工程师项目必须参与申报。
二、评选标准
1.项目实施质量:实习计划的科学性与系统性;实习过程的组织与管理效率;实习内容与专业学习的关联度等。
2.校企合作深度:合作模式的创新性与可持续性;企业参与度,包括提供实习岗位的数量与质量;校企共同开发课程、教材的情况等。
3.学生发展成效:学生技能提升情况,如技能证书、竞赛获奖等;学生的就业率及就业质量;学生对实习经历的满意度和反馈等。
4.创新与研究成果:实习过程中的创新实践,如新技术的应用、新流程的优化等;发表的与实习相关的论文、专利或项目报告等。
5.社会与行业影响:实习项目对社会和行业的积极影响,如提升行业标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获得的行业认证或奖项等。
6.可推广性:项目模式的复制潜力和推广价值;其他专业或企业借鉴该模式的情况等。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30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某某专业(或某某企业)现场工程师工作案例》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
《现场工程师工作案例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
电子材料(工作案例Word版、汇总表Word版)以“二级学院名称+现场工程师工作案例材料”命名,发送至教务部邮箱jwc@mail.xzcit.cn;
纸质版材料交至教务部A01-412室。
工作联系人:马老师,电话:61897。
教务部
2024年10月21日
关于开展现场工程师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