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教学能力达标、实践技能过关”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4】第94号)
 
发布时间: 2024-11-05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部):

  为贯彻《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提升,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举办2024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能力比赛,启动教师队伍“教学能力达标、实践技能过关”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教学能力达标、实践技能过关”活动,使全校教师能够熟练掌握各自专业领域的实践技能,提升教学质量和实践教学能力,为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提供有力保障。

  二、参加人员

  全校各二级学院(部)专、兼任教师

  三、组织形式与要求

  1. 组织形式

  (1)各学院(部)需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技能达标方案,确保活动在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有序开展。

  (2)可采取集中培训、自主学习、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2. 学习指导

  (1)各学院(部)应邀请企业专家、资深教师等担任学习指导教师,为教师提供专业指导和实践支持。

  (2)鼓励教师之间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共同提升实践技能水平。

  3. 分类培训

  各学院(部)应紧贴技能人才培养需求,结合技能大赛,自主设计并实施实践性强的培训活动,以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专业技能水平。

  四、考核与评估

  1. 学习考核

  (1)各学院(部)应建立学习考核机制,对学习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2)教师需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实践操作考核。

  2. 结果使用

  (1)学习、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和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2)考核不合格者,各学院(部)需通过培训、辅导等措施强化提升,保证实践技能过关;确不合格者,应调整其教学任务,待考核合格后再予以安排。

  (3)为表彰在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领域表现卓越的教师,各学院(部)需依据参与人数的10%之比例,遴选并上报至教务部。经审核后,将授予校级“教学能手”、“技能先锋”荣誉称号,以资鼓励。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

  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3.广泛宣传

  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及时反馈

  在工作过程中,各学院(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教务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请各学院(部)接此通知后,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教师“教学能力达标、实践技能过关”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高老师(65039)。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