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 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苏教规〔2022〕4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习管理办法,现对 2022 级学生 “岗位实习 2” 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整体安排
实习要求:所有2022 级在籍学生(含中外合作办学、3+2)均需参加 “岗位实习 2” 并取得合格成绩。
实习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二级学院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前完成成绩登录工作,详细安排见附件。“中外合作办学”与 “3+2 ”班级依其人才培养方案特定实习时间节点执行。
二、二级学院职责
1. 组织管理:成立“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并向教务部备案。组建由专业指导教师、管理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构成的实习管理队伍,依据学校实习管理办法履行管理监控职责。
2. 任务落实:确定“岗位实习 2”岗位、指导老师与管理人员。通过“工学云”下达实习任务书、分配指导教师与班主任。组织相关教师学习细则与要求,解决学生实习问题,保障实习有序开展。
三、实习单位确定
实习单位应选合法经营、管理规范、设备完备且符合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原工学交替单位若符合条件,2022 级学生可优先选择。同时结合学校和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招聘会,依专业相关、相近或对口原则,采取学院集中安排、双向选择与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方式确定实习单位。
四、协议签订与管理
1. 三方协议:学生实习前,需与实习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协议,且获法定监护人(或家长)书面知情同意。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需填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实习期间更换单位亦需按此流程办理。三方协议签字盖章后上传“工学云”;原工学交替单位实习学生无需重签,上传原协议至本学期实习计划即可。
2. 保险购置:学校与实习单位依据法律法规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省内实习学生,实习单位依苏教规〔2022〕4 号通知及苏人社规〔2022〕6 号办法为实习生集中购买工伤保险;省外实习学生,实习企业按当地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购置。
五、实习指导与考核
1. “双导师”制度:实行校企“双导师”指导,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专业老师担任;管理教师由班主任担任。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签到、批阅日志报告总结并联系指导学生。企业安排经验丰富、素质良好、责任心强、安全意识高人员指导学生。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职责考核依教务部、人事处和学工部相关文件执行。
2. 实习方案:实习前,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依据现行《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目标任务、标准、准备及考核要求,并制定保障措施。
六、实习教育与资料管理
1. 实习教育:二级学院要于实习前开展职业道德、法纪、安全知识等教育活动,布置任务、强调纪律安排,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工学云”管理系统。
2. 资料管理: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监控,做好教学资料收集归档,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做好跟踪检查、指导服务、动态统计与反馈工作。
七、学生实习任务
学生实习期间需完成实习日志(或周报,可2选1)、月报填写与总结提交。在“工学云”签到打卡、撰写日志(或周报,可2选1)、月报与总结,指导教师及时批阅指导并反馈。实习结束或返校时,学生提交纸质实习总结与单位鉴定表,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八、检查与考核
教务部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岗位实习 2”企业的检查走访,精准掌握教学环节问题并报告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结果作为二级学院教学考核重要依据。
九、免修规定
退伍学生、毕业前参军入伍学生可办理“岗位实习 2”免修手续。符合条件的退伍学生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前向班主任提交“参军入伍学生免实习申请表”,经学院实习管理老师报武装部审核后汇总至教务部办理;计划 2025 年 3 月入伍学生获有效入伍证明后,由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申请表,按相同流程办理。未入伍或入伍未成功的学生按计划完成实习。
教务部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2022级学生“岗位实习2”工作安排情况一览表
时 间 | 工作任务及要求 | 完成部门 |
12月23日 | 1. 组织二级学院参加实习工作的管理流程培训。 2. 负责对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并将其与工学云系统后台对接,导入基础数据。 3. 将工学云系统的管理权限分配给相关人员。 4. 协同学生工作部共同推进并完成学校实习责任保险的办理事宜。 | 教务部 |
12月25日 | 1. 二级学院成立学院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 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以及班主任注册绑定工学云APP。 3. 依据教育部现行的《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专业“岗位实习2”计划(方案)。 | 二级学院 |
12月27日前 | 1. 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培训。 2. 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建立实习方案并进行实习分配。 3. 完善基础信息,标注不参与实习的学生的实习状态。 4. 发布“岗位实习2”要求。 5. 制定应急预案。 | 二级学院 |
“岗位实习2”前 | 1. 配合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企业的保险购置(提供复印件或保单号)。 2. 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3. 自主联系“岗位实习2”单位的学生需填写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并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4. 在工学云系统按规范提交“实习申请”。 5. 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军入伍)申请办理免修“岗位实习2”手续,提交《参军入伍学生免实习申请表》(附安全承诺书)。 | 学生 |
1. 指导并督促学生按规范完成“实习申请”。 2. 审核学生的“实习申请”是否合格,合格的申请给予通过审核、不合格的申请给予驳回处理。 | 指导教师 |
实习期间 (2024年12月30日-2025年5月23日) | 1.在工学云系统上填写实习信息,上传三方协议和知情同意书。 2.每日签到打卡,撰写实习日志(或周报,可2选1),提交月度报告。 3. 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工作进展。 4. 实习中确需更换实习企业的,在工学云系统提交“企业变更申请”。 | 学生 |
1. 审核学生是否在工学云系统提交实习协议和家长知情同意书,并确保其合规。 2. 定期在工学云系统上查看学生实习情况,及时批阅实习日志、月度报告并填写指导记录。 3. 定期进行实地巡查,并在工学云系统中上传巡查照片,撰写“巡访记录”。 | 指导教师 |
1. 定期跟踪工学云管理系统、分析本学院学生的“岗位实习2”情况,及时反馈至指导老师、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2. 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实习情况的日报汇总并报送教务部。 3. 负责汇总二级学院跨省实习的信息并报送教务部。 4. 对出现退学、休学等情况的学生,及时在系统中标注并报送教务部。 | 二级学院 |
1.通过工学云管理系统跟踪并分析全校“岗位实习2”运行情况,及时反馈二级学院并做好督促和服务保障工作。 2.定期对“岗位实习2”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反馈。 3.定期走访实习企业,了解实习环境和学生实际表现。 4.负责免修“岗位实习2”手续的办理。 5.负责全校学生实习情况的日报汇总并报送教育厅。 6.负责汇总全校学生跨省实习的信息并报送教育厅备案。 | 教务部 |
实习结束后 (2024年6月3日-6月9日) | 1. 在工学云系统上撰写实习总结。 2. 邀请企业指导教师评价情况。 | 学生 |
1. 批阅学生的实习总结。 2. 督促学生邀请企业指导教师进行评价。 3. 在工学云系统上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 | 指导教师 |
1.严格审核学生实习评分,保障其精准性与客观性。 2.负责整理并存档学生实习相关的各项材料。通常情况下,以下材料须通过工学云管理系统提交: ①实习三方协议; ②实习方案; ③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月报); ④学生实习考核结果; ⑤学生实习日志(或周报,可2选1); ⑥学生实习检查记录; ⑦学生实习总结; ⑧学生自主实习申请(限自主实习学生,需在实习前提交); ⑨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请注意,学生负责提交①、③、⑤、⑦项材料,②、④、⑥、⑧、⑨项材料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收集。 3.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正式结束实习方案,完成实习流程。 | 二级学院 |
关于做好2022级学生岗位实习2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