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为规范专科生培养管理,保证专科生培养质量,现将对2025年6月拟毕业的专科生进行毕业审核(本次审核包括德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情况)。为做好此次毕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达到毕业要求、拟毕业的各类别所有2025届在籍生(不含2021级4+0学生)。
二、审核条件
(1)培养计划中各节点模块中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包含专业基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深化课、实践提升课、创新创业能力课等。
(2)人文素养课程(包括:含人文素养限选课,大学语文)大于等于4.5学分,多于4.5学分按4.5学分计算。
(3)跨学院选修课(包括:跨院部选修其它专业课等)大于等于2学分,至少修读一门且成绩合格。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职业能力和通用能力的要求。
(5)总学分应达到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规定要求,详见教务部官网专业建设栏。
三、毕业审核设置
1、各院系专业修读要求各节点学分录入
各院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第二项审核条件拟定计算出培养方案必修课与选修课学分标准,于5月19日交至各学院教学院长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教学执行计划学分节点。
2、教务部设置毕业审核总条件
5月19日登录管理系统,点击毕业管理模块,选择毕业资格审核-毕业条件设置。
四、审核时间安排
1、二级学院审核时间:5月20日-5月28日24:00,超出时间系统自动关闭。
(1)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请登录教务管理平台,在管理系统“毕业管理”模块的中选择毕业资格审核,“主修专业毕业审核”栏进行审核。
(2)各学院生成审核结果后在二级学院官网公示并通知所有学生,学生如有疑问可反馈信息由院系核实。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各学院5月29日报送毕业审核结果(系统中打印)院长签字盖章确认终稿及相关说明材料至教务部(A01-402室)。
2、教务部复审时间:5月29日-6月4日。若对最终复核结论有异议,需于6月4日前向教务部提供支撑材料,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请自行向学校汇报。
3、学工处5月30日前提供德育审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毕业审核是专科生培养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专科生培养质量的基本措施。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按照专科生入学当年的人才培养方案及修订指导意见进行审核,尤其应注意核对必修课、选修课和培养环节与培养方案上的课程性质是否符合,把握好时间节点,切实做好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
2、多方联动,告知到位。由于毕业审核是学生获得毕业证前的必需环节,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内部协调、院(部)间沟通,通过多种途径通知到每一位本学期拟毕业的毕业生审核结果,及时核实学生反馈的问题并告知处理结果,否则将影响毕业生后续取得毕业证书。
教务部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