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本学期教学效果与学生学习成效,建立健全教与学的双向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教学质量,营造优良教风学风,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本学期学生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与平台
1.评价时间
2025年6月20日8:00至7月3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务必按时完成)。
2.评价平台
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二、评价内容与操作指南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两部分,请师生根据各自角色登录平台完成。
(一) 学生评教
1.参评人员
全体在校学生
2.评价内容
对本学期所修读课程的教学质量和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3.操作方法
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选择课程并按指标要求逐一进行评价,评价后需要统一提交。
(二) 教师评学
1.参评人员
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含实践教学环节)
2.评价内容
对所授课班级的学生学习状况、课堂纪律及整体学风进行评价
3.操作方法
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切换至“教师角色”,点击【教学评价】→【教师评学】,选择教学班并按指标要求逐一进行评价、提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认真组织并督促师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价工作。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与改进的重要依据。请全体师生本着对学校、对他人、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杜绝代评、恶意评价等行为。
3.按时评价,错峰登录。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师生提前安排时间,错峰登录系统进行评价。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免影响后续相关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