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教务通知[2025]第98号)
 
发布时间: 2025-12-09 浏览次数: 757

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院2025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及《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徐工职院发〔2024〕3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转专业申请条件

1.本通知适用于2025全日制在籍学生(含退役恢复学籍大一的学生,已办理转专业的除外),学号前四位是9925开头的学生

2.学生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退伍复学的学生优先保障。

3.具有下述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含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

2)正在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或退学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3)现代职教体系中高职“3+3”、专本“3+2”分段培养项目的学生,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文件要求执行,一经提出转专业或其他学籍异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试点项目资格,转出试点项目,可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继续学习。

二、转专业实施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做好转专业宣传工作

凡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二级学院,根据四类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生学习基础、个性特长、职业发展差异做好转专业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学生做好职业发展规划。

(二)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个人意愿于2025年1213-1217登录学校智慧校园-业务中心-教务系统,登录后选择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提交报名。根据上传附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因身体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必须提供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的证明;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并按申请转入学院的要求接受转专业考核。

资格审核及考核

转出学院应严格按照转专业申请条件结合学生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转入学院自行组织考核方式,2025年1219日前完成考核并提交系统审核,系统审核完成后于2025年1222将考核结果(附件1)报教务部402办公室。

 (四)名单拟定

教务部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考核结果与其他特殊情况一并汇总,系统导出考核通过的学生明细在教务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审核批准。

其他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应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统筹规划,有效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转专业申请工作皆为集中办理,其余时间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办理。转专业正式发文一经公布,申请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3.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部戴老师(联系电话61969)。

 

 

 


教务部

       2025129

 

附件1:2025-2026-1学期XX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考核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