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岗位实习2”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6〕第1号)
 
发布时间: 2026-01-04 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

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 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苏教规〔20224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习管理办法,现对 2023级学生“岗位实习2”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安排

1.实习要求 所有2023级在籍学生(含中外合作办学、“3+2”项目学生)均需参加“岗位实习2”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实习时间 2026119日至 2026515日。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522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中外合作办学及“3+2”班级的实习时间依据其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二、二级学院职责

1.组织管理 成立“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并向教务部备案。组建由专业指导教师、管理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构成的实习管理队伍,依据学校制度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2.任务落实 落实实习岗位,确定指导教师与管理人员;通过“工学云”平台下发实习任务书、分配指导教师与班主任;组织相关教师学习管理规定,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实习平稳有序。

 三、实习单位确定

实习单位应为合法经营、管理规范、设施完备且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事业单位。2023级学生原则上可优先选择原工学交替单位(需满足上述条件)。实习单位的确定采取集中安排、双向选择与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的方式,且须符合专业相关或相近原则。鼓励通过学校及各学院组织的招聘会进行实习对接与落实。

 四、协议签订与保险管理

1.协议签订

学生上岗前须与实习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并获得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的书面知情同意。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提交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院审核同意。实习期间更换单位须重新办理手续。

所有三方协议盖章签字后应及时上传至“工学云”平台备案。在原工学交替单位继续实习的学生,无需重签协议,但须将已生效协议上传至本学期实习计划中。

2.保险购置

实习学生的安全保障是重中之重,必须严格落实保险购置要求。

实习责任保险: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已为所有参加岗位实习的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省内实习:实习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苏人社规〔20206号)的要求,为实习生统一办理工伤保险。

省外实习:实习单位应按照实习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管理办法,为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

二级学院负有审核与督促责任,必须在实习开始前,核验并收存实习单位为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的有效凭证(如保单号、参保回执等复印件),并上传至“工学云”平台。未按规定落实工伤保险的实习单位,不得安排学生上岗实习。

鼓励实习单位在工伤保险基础上,为实习学生额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实习指导与考核

1. “双导师”制度:实行校企“双导师”指导制度。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专业教师担任,管理教师由班主任担任;实习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素质良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强的人员担任企业指导教师。

校内导师职责:定期检查学生签到情况,批阅日志、报告与总结,开展远程或实地指导,加强安全与纪律教育,并在“工学云”做好指导记录。

企业导师职责:负责学生在岗期间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安全监督与日常管理。

协同机制:校内指导教师与企业指导教师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如每周/每半月联系一次),交流学生实习表现与思想动态,共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指导合力,确保实习质量与安全。指导教师与管理教师的履职情况将依据教务部、人事处和学工部相关文件进行考核。

2. 实习方案:实习前,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依据《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目标任务、考核标准与保障措施。

六、实习教育与安全应急管理

1. 实习教育与安全培训

二级学院应在实习前召开专题动员会,集中开展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包括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防诈骗等)专题教育。尤其要结合教育部及江苏省实习管理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进行重点解读与警示教育。同时,布置实习任务,强调纪律要求,并指导学生熟练掌握“工学云”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所有教育活动均需保留记录(如签到表、照片、讲稿等)并存档。

2. 应急管理

严格执行《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徐工职院教发〔202515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明确事件分级标准、响应流程与处置职责。

发生实习安全事件,现场人员须立即按预案响应,并最迟在20分钟(重大/特别重大事件)或1小时(较大事件)内同步向学院负责人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电话:0516-85782009)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二级学院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为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及时赶赴现场或协调处置,配合学校后续工作。

 七、学生实习任务

学生实习期间需完成实习日志或周报,可21、月报填写与总结提交。在工学云签到打卡、撰写日志(或周报,可21)、月报与总结,指导教师及时批阅并反馈。实习结束或返校时,学生提交纸质实习总结与单位鉴定表,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

 八、检查与考核

教务部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岗位实习2”企业的检查走访,精准掌握教学环节问题并报告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将检查结果作为二级学院教学考核重要依据。

九、资料管理与归档

1. 过程管理

加强实习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利用工学云平台做好学生动态跟踪、指导记录、巡查反馈等工作。二级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分析日报、周报信息指导实习工作推进完成

2. 资料归档要求

实习结束后,二级学院须严格按要求组织实习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完整、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学生提交部分:实习三方协议(含附件)、实习报告(月报)、实习日志(周报)、实习总结、自主实习申请表(如有)。

指导教师提交部分:实习方案、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检查(巡访)记录、相关佐证材料(如安全教育照片、巡查照片等)。

归档责任:明确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收集、审核其所指导学生的全套电子及纸质材料,经二级学院复核后,统一上传至工学云平台并做好本地备份存档。教务部将定期对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免修规定

退伍学生及毕业前参军入伍学生,可申请办理岗位实习 2” 免修手续。

1.符合条件的退伍学生,须于2026119日前向班主任提交《退伍、参军学生免修岗位实习申请表》附件3,经学院审核、武装部复核后报教务部办理

2.计划2026春季入伍的学生,凭有效入伍证明由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申请表,按上述流程办理

3.未入伍或入伍未成功的学生,须按教学计划完成 岗位实习2”

 

 

 教务部

                                                      202614

 

附件2023级学生岗位实习2”工作安排一览表



附件:

2023级学生“岗位实习2”工作安排一览表

  

工作任务及要求

完成部门

19

1. 组织二级学院参加实习工作的管理流程培训。

2. 负责对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并将其与工学云系统后台对接,导入基础数据。

3. 将工学云系统的管理权限分配给相关人员。

4. 协同学生工作部共同推进并完成学校实习责任保险的办理事宜。

教务部

112

1. 二级学院成立学院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 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以及班主任注册绑定工学云APP

3. 依据教育部现行的《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专业“岗位实习2计划(方案)。

二级学院

114

1. 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培训

2. 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建立实习方案并进行实习分配

3. 完善基础信息,标注不参与实习的学生的实习状态

4. 发布“岗位实习2要求。

5. 制定应急预案。

二级学院

“岗位实习2

1. 配合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企业的保险购置(提供复印件或保单号)

2. 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未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3. 自主联系“岗位实习2单位的学生需填写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并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4. 工学云系统按规范提交实习申请

5. 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军入伍)申请办理免修“岗位实习2手续,提交《参军入伍学生免实习申请表》(附安全承诺书)。 

学生

1. 指导并督促学生按规范完成实习申请

2. 审核学生的实习申请是否合格。

指导教师

实习期间

2026119-515

1.工学云系统上填写实习信息上传三方协议和知情同意书

2.每日签到打卡撰写实习日志(或周报,可21,提交月度报告

3. 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汇报实习工作进展。

4. 实习中确需更换实习企业,在工学云系统提交企业变更申请

学生

1. 审核学生是否在工学云系统提交实习协议和家长知情同意书,并确保其合规。

2. 定期在工学云系统上查看学生实习情况,及时批阅实习日志、月度报告并填写指导记录

3. 定期进行实地巡查,并在工学云系统中上传巡查照片,撰写访记录 

 指导教师

1. 定期跟踪工学云管理系统、分析本学院学生的“岗位实习2情况,及时反馈指导老师、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2. 负责二级学院学生实习情况的日报汇总并报送教务部。

3. 负责汇总二级学院跨省实习的信息并报送教务部。

4. 对出现退学休学等情况的学生,及时在系统中标注并报送教务部

二级学院

1.通过工学云管理系统跟踪并分析全校“岗位实习2运行情况,及时反馈二级学院并做好督促和服务保障工作。

2.定期对“岗位实习2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反馈。

3.定期走访实习企业,了解实习环境和学生实际表现。

4.负责免修“岗位实习2手续的办理。

5.负责全校学生实习情况的日报汇总并报送教育厅。

6.负责汇总全校学生跨省实习的信息并报送教育厅备案。 

教务部

实习结束后

2026518-522

1. 工学云系统上撰写实习总结

2. 邀请企业指导教师评价情况

学生

1. 批阅学生的实习总结

2. 督促学生邀请企业指导教师进行评价

3. 工学云系统上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价

指导教师

1.严格审核学生实习评分,保障其精准性与客观性。

2.负责整理并存档学生实习相关的各项材料。通常情况下,以下材料须通过工学云管理系统提交:

实习三方协议

实习方案;

学生实习报告实习月报

学生实习考核结果;

学生实习日志(或周报,可21

学生实习检查记录;

学生实习总结;

学生自主实习申请限自主实习学生,需在实习前提交

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请注意,学生负责提交项材料,项材料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收集。

3.在工学云实习管理系统中正式结束实习方案,完成实习流程。

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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