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本学期教与学的成效,构建教学相长的良好互动机制,加强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促进教风、学风、班风的协同建设,学校决定于本学期末同步开展教师评学与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互评时间
2026年1月5日 8:00 — 2026年1月15日 17:00
(为确保数据统计完整,系统将于截止时间后自动关闭,请务必按时完成)
二、参评人员
1. 教师: 本学期承担各项教学任务(含理论、实验、实践等)的所有任课教师。
2. 学生: 全体在校学生(不含留学生)。
三、操作方法
师生均需登录“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评价。
1. 教师评学:
(1)登录平台后,切换至“教师角色”状态;
(2)点击“教学评价”菜单下的“教师评学”选项;
(3)选择未评课程班级,依据评价指标逐项评价并提交。
2. 学生评教:
(1)登录平台后,进入“学生角色”状态;
(2)点击“教学评价”菜单下的“学生评价”选项;
(3)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任课教师逐一进行评价并提交。
四、评价要求与原则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师生,认真组织、积极动员,确保师生全员参与,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本次互评工作。
2.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师生在评价过程中,应本着对学校、对他人、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学与学习的真实情况,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3. 规范操作,杜绝违规。师生均需对本人所教或所学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评价时请仔细阅读各项指标内涵。严禁代评、恶意评价等任何影响评价公正性的行为。
4. 鼓励建言献策。欢迎师生在“评语”或“意见建议”栏中,围绕课程教学、学习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为避免临近截止日期时网络拥堵,建议师生提前、错峰完成评价。
2. 学生如忘记平台密码,可联系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重置。
3. 评价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教务部曹老师(电话:62803)。
感谢各教学单位及全体师生对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教务部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