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寒假前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6】第8号)
 
发布时间: 2026-01-21 浏览次数: 10

二级学院

为扎实做好我校教学实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我校防灾减灾办公室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单》、《关于开展2026年寒假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决定在寒假前开展实训室安全检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排查级(重大风险)、级(高风险)实训室的安全隐患,并建立问题台账。要锚定薄弱环节,逐项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将自查台账和整改报告于12316点前发送至教务邮箱jwc@mail.xzcit.cn)。

二、寒假及春节期间,确需开放的实训室须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完善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安排教师在岗值守。要明确关闭与开放的实训室清单,关闭的实训室要断水、断电、断气,开放的实训室做好每日安全巡查与记录。

三、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杜绝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教务部

202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