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档案规范化建设,提高课程考核试卷管理水平,规范考试试卷的批阅、装订归档工作,根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徐工职院发〔2019〕102 号)要求,结合学院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阅卷基本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的阅卷工作应由开课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采取集中流水阅卷方式,统一评分依据与评分标准。
2.专业课程等其他课程的阅卷工作,可由开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阅卷组织形式,但应确保评分标准统一、公正。
3.同一门课程有多名任课教师的,应共同研讨制定统一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确保评分尺度一致。
4.实行集中流水阅卷的科目,阅卷前由开课院(部)统筹工作人员,以教学班为单位沿装订线完成试卷简易装订,做到考生信息完全遮挡、不外漏。
第二条试卷评阅要求
1.试卷批改需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评阅,给分、扣分有依据,不得出现错判、漏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批改过程要保持试卷整洁,不得在试卷上随意添加与批改工作无关的字迹或印记;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2.采用红色钢笔或签字笔批改,以小题为单位,每道试题都要有批改痕迹:正确的打“√”标记;错误的打“×”标记;打“⍻”标记的试题,应指出错误所在。
3.试卷批阅建议采用加分原则,每大题和主观类小题都应在题首处给出得分(正分),答错或未答的题记“0”分,扣分写在错误处或右下角。各类题型评分标准细则如下:
(1)填空题:在本大题题号前写所得总分,如果有错误应该在本大题右侧空白处给出总扣分数。每个空都要打√或×,如果有填空错误应该在该题的题号前给出扣的分数。
(2)判断题:在本大题题号前写所得总分,如果有错误应该在本大题右侧空白处给出总扣分数。学生作答的每个括号都要打√或×,如果有判断错误应该在该题的题号前给出扣的分数。
(3)选择题:在本大题题号前写所得总分,如果有错误应该在本大题右侧空白处给出总扣分数。学生作答的每个括号都要打√或×,如果有选择错误应该在括号的右侧给出扣的分数,
(4)计算题、证明题和简答题:在本大题题号前写所得总分,并在试卷开头表头本大题处写所得总分。如果学生作答全部正确,通篇给一个√;如果学生作答部分有错误,在错误处用横线或×标出;如果学生作答完全错误或者空白卷,通篇给一个×,并在题目右侧给出扣的分数。
4.需要用答题纸/答题卡作答的试卷,要在试卷中说明作答的位置和方式。
5.考试分数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若因误评或漏评等原因确需更改时,须将错误的分值整齐地划去,在旁边注明正确的分值,并签名;卷头总分若需更改,须在更改后在旁边签上阅卷教师姓名。
6.阅卷教师与试卷复核教师不能为同一人。复核教师应认真审核试题有无漏改、统分是否有误等内容,并在答题纸表头复查人签字。
7.试卷评阅、归档过程中,严禁学生接触试卷,阅卷教师要保证试卷不能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试卷装订要求
1.考试试卷应以教学班为单位装订成册,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各项内容填写完整,签名处须手写签字),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或同一试卷袋内:
(1)试卷评阅记录;
(2)考试试题(2张空白试卷);
(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4)学生成绩记分册;
(5)学生考试原始答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2.考查课材料应以教学班为单位装订归档,若为试卷考核同纸质试卷装订要求,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各项内容填写完整,签名处须手写签字),其他形式的考核按以下顺序排列:
(1)考查题目及要求说明;
(2)考核答案及评分标准;
(3)过程性成绩记录或详细记分册;
(4)学生答卷、课程论文或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条违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认定教学不规范,视情节约谈、通报、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1.未按时阅卷、拖延归档;
2.评卷无批改符号、漏批错分、无修改签字;
3.归档材料缺失、无签字、装订混乱;
4.私自携带、外传、损毁试卷;
5.伪造阅卷、复核、成绩签字;
6.拒不配合试卷专项检查。
第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