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1 浏览次数: 1993

各二级学院(部):


鉴于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招标、采购、建设、验收等环节多,手续多,周期长,为保证实践条件教学经费年度使用效能,决定启动2019年度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校内划拨经费(年度预算)实验(实训)室建设预申报项目


校级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用于保障专业实践教学需要,原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更新,兼顾省级以上技能大赛的需要。


2、校外专项经费(省、市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市五大实训平台、特需专业等)实验(实训)室建设申报项目


各学院根据2019年度校外专项经费到账情况,结合自身情况及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并最大限度满足建设要求,用好经费,认真组织项目论证并申报。


二、申报限额及材料要求


1、校内划拨经费(年度预算)实验(实训)室建设预申报项目


各二级学院调研并研讨论证后,确定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并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按照建设需要紧迫性排序。


校内经费项目分两个批次立项:


第一批次:三月初按照全校约300万元左右经费,根据项目建设紧迫性及必要性进行评审立项;


第二批次:在学校总实验室建设经费划拨后,扣除2018年招标未付经费及2019第一批次立项建设费用后,剩余经费再次评审立项。


2、校外专项经费(省、市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市五大实训平台、特需专业等)实验(实训)室建设申报项目


各二级学院根据校外项目经费情况及建设要求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及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申报部门应认真组织调研、论证,形成申报结论,并于2019年2月26日前将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1份(双面打印)报教务处,电子稿发lil@mail.xzcit.cn邮箱,联系人:李丽,电话:66799。


四、说明


立项项目须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招标、合同签署并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付款手续,否则取消项目立项。


附件


1、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2、2019年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1: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2019年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