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切实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在11-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本次教学检查以院(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校领导、校级教学督导及教务处、人事处、质量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院(部)教学检查工作组院(部)自行安排。
二、院(部)自查
(一)自查内容:
1.期中教学开展情况,包括日常教学秩序检查、教学工作相关会议、负责人听课情况等。见附件一。
2.实验室安全及线下实训教学准备,对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要求全面自查。包括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状、安全项目自查、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标识、灭火器材等,同时重点检查实训准备(仪器设备保养完好、实训耗材到位、分课表上墙、记录本完备等)、环境消杀、卫生安排及准备现状,见附件二。
以上内容,请详细反映到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
3.学生期中评教落实情况。测评系统于5月11日8:00至5月14日23:00开放,请制定有效措施组织学生对中期课程进行评教。【校园驿站——移动教务——过程评价或登录教学管理服务平台——教学评价——过程评价】
(二)职能处室及教学单位联合检查:
1.检查方式
按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学部)、国有资产管理与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组织检查。检查项目见教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相关内容。
2.检查组成员:
由相关职能处室及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领导与工作人员组成。
3.检查序列安排
第一序列教学单位:化学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基础、体艺部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第二序列教学单位:建筑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
4.检查时间安排
5月19日下午14:30分两组依次进行检查
三、其他事项
(1)教学单位应按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自查;
(2)教学单位对在检查中反映出的影响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等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各教学单位依据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完成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于5月14日12:00时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2020-2021-1学期期末考试信息一览表》电子稿发至jwc@mail.xzcit.cn邮箱。(联系电话62803)
教务处
期中教学检查通知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