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深化工学交替改革的实施方案》(徐工职院发〔2021〕45号)、《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学交替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徐工职院发〔2021〕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学交替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徐工职院学发〔2021〕59号)等文件精神,为表彰工学交替工作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工学交替先进典型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组织
学院工学交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工学交替先进典型的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奖项设置
设工学交替先进集体3个,优秀案例10个,优秀指导教师10个,优秀学生10个,优秀指导书10本。
三、评选标准
(一)工学交替先进集体
序号 | 指 标 | 占比 |
1 | 各专项工作组对二级学院的工学交替工作综合评价 | 20% |
2 | 投诉情况 | 10% |
3 | 优秀案例入选数量 | 10% |
4 | 优秀指导教师入选数量 | 10% |
5 | 优秀指导书入选数量 | 10% |
6 | 优秀学生入选数量 | 10% |
7 | 教师满意度 | 10% |
8 | 学生工作满意度 | 10% |
9 | 企业满意度 | 10% |
(二)工学交替优秀案例
1.评选条件
(1)案例中合作企业工学交替学生接收人数不少于15人,工学交替学生满意度不低于90分。
(2)案例中合作企业配备综合素质高的企业指导教师,能全程指导、校企共同管理工学交替学生。
(3)企业与专业对口,能提供足够与课程匹配的的实践岗位,并积极参与制定并执行工学交替专业实施方案。
(4)严格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组织工学交替工作,落实“五要”和“五不要”要求。
(5)企业非常支持学校工学交替工作,形成校企共育人才的新模式,有示范推广作用。
2.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2个候选优秀案例。
(三)工学交替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条件
(1)在岗专任教师,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日常工作生活中,没有违反《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红七条”或《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六个严禁”的行为。
(2)熟悉专业工学交替方案,做好学生参加工学交替的准备、指导工作,能够做到驻厂跟踪指导。
(3)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及时解决工学交替学习中的问题。
(4)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工学交替学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工学交替学习总结、报告、设计等。
(5)学生对指导教师的满意度高,指导的学生未出现安全事件,能够及时处理学生反馈问题、所在企业未出现学生异常反馈或投诉现象。
(6)在工学交替改革工作中业绩突出,有非常值得宣传的先进事迹或工作方法。
2.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2名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
(四)工学交替优秀学生
1.评选条件
(1)政治素养高,无违规违纪行为。
(2)工学交替任务完成出色、工作表现突出、企业认可度高、指导教师评价高。
(3)为企业解决重大问题,或在企业取得非常骄人的业绩,或有非常值得宣传的先进事迹,或有其它需要特殊表彰的行为。
2.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2名优秀学生候选人。
(五)工学交替优秀指导书
具体实施方法见教务处网站《关于评选2021年度“工学交替优秀指导书”的通知》。
四、激励政策
1.学校颁发证书。
2.二级学院将优秀指导教师荣誉、优秀指导书主编、优秀案例执笔作为教学质量优秀考核、年度优秀评选的重要条件。
3.如优秀指导书出版,第一主编视为完成一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4.优秀学生奖励300元/人,授予“劳育之星”和“校园十佳百星”。
五、时间要求
1.优秀案例、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生推荐表和附件4表于12月17日10时前交工学交替领导小组办公室416房间。联系人:马光辉(61897)。附件4表电子稿发邮箱jwc@mail.xzcit.cn。
2. 12月17日下午完成评审并公示。
工学交替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4日
关于评选2021年度工学交替先进典型的工作通知202112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