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1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工作检查的通知(教务【2023】第65号)
 
发布时间: 2023-08-28 浏览次数: 200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学校于94日起正式上课,按照秋季校历进行线下教学,期初教学检查定于9月1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1.自查

院(部)级检查组由学院(部)自行组建,负责本学院(部)的自查工作。

2.抽查

校级检查组由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校教学抽查。

二、教学单位自查

1.教学运行检查内容

检查教学运行相关工作准备情况,包括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学设备完好情况、教师线下教学准备情况、教学资源建设情况等工作是否符合开学要求。

按照已布置的2021级教学工作要求,参加现场工程师培养学生以项目组班、各类留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组班;各学院要统筹安排校外、校内各班级任课教师,在开学前准备好教学资料(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教学设计、实验室分课表、实训项目书、教学课件等),确保9月4日按时开课。对于21级校外工学交替学生,各学院应安排指导教师在9月4日前的1周内,提前进驻企业为学生入企到岗做好准备,落实好住宿、工作岗位等。

2.实验实训检查内容

检查实验、实训室准备情况,是否具备开展实验实训教学的条件。

3.组织安排

制定具体的检查计划,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

三、学校抽查

1.检查内容

具体抽查项目见教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相关内容(附件3-6)

2.成员构成

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督导。

3.检查分组

第一组:化学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第二组:建筑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基础与体艺教学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教学单位应按学校的统一部署组织自查,认真落实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安全、有序运行。

2.按时提交资料。8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在830日下午15:00前完成附件2在线收集表填写。831日下班前将检查计划及总结纸质稿交行政楼416室老师(67198),电子稿发至jwc@mail.xzcit.cn邮箱。

3.严肃整改。各教学单位对在检查中反映出的影响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等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并反映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中。

                                        教务部

                                        2023年828

通知原文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