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3]第90号)
 
发布时间: 2023-10-11 浏览次数: 26

学院(部)、各部门:

为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经验,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成果奖评定办法(2021年修订)》(徐工职院发[2021]113号)精神和要求学校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原则

1.先进性:体现政策热点、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以及先进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

2.科学性: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学目的要求,所依据的理论正确,方法得当;

  3.综合性:改革思路清晰,理论联系实际,有系统配套的措施,物化成果丰富;

  4.创新性:有创新或特色鲜明,在理论或实践上有新的突破;

  5.示范性:成效显著,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并具有一定的可复制性。

、申报条件

   参加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成员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地遵守教学工作规范及职业道德,工作量满,成绩显著,为人师表。

2.项目的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直接贡献。

3.项目必须是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物化成果。

4.曾经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必须要有新的发展和突破,方可再次申报,遴选时只对其新发展的部分进行评审,按该部分水平确定其能否进行培育。

5.申请成果应公开发表体现和反映该成果的论文。

6.合作完成的项目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成果界定

成果应经过至少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成果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有效材料截止时间自2021112023630日。

、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教学成果项目,应填写《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申报表》(附件1),《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教学成果总结、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

按主持人专业所属类别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初评推荐时应向长期从事一线教学教师倾斜。各学院(部)根据评选结果推荐并公示学院(部)网站,并将纸质版《推荐汇总表》(一式1)和《申报表》(一式3份)及相应的支撑材料,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于111017点前报送至A01-416室张岩老师处(60142),相关电子材料Word+PDF盖章版以(院(部)+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同时发到教务处邮箱(jwc@mail.xzcit.cn)。

                                                             教务

                                                               20231011

 

附件:

1.附件1: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x

2.附件2: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docx

3.附件3: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标准 .doc

4附件4:封面代码5位填写说明.docx

5.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docx